农工党赣州市委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本党上级组织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2、贯彻落实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的职能,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3、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政部门培养、选拔和推荐有代表性的农工党员作人大、政协的政治安排和政府实职安排。

  4、鼓励和支持农工党员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热情参加改革开放社会实践,为发展地方经济献计出力。

  6、维护农工党员和联系人士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合理要求,协调关系,充分调动农工党员和联系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023年农工党赣州市委会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农工党赣州市委会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人,行政在职人数3人;退休人数小计3人。

  2023年农工党赣州市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41.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5万元,根本原因为2023年基础绩效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72万元;另外的收入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17万元。

  2023年农工党赣州市委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41.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5万元,根本原因为2023年基础绩效资金列入部门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8万元、资本性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万元,额外支出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7.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8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资本性支出0.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5万元。

  2023年农工党赣州市委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0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72万元,根本原因为2023年基础绩效资金列入部门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8万元、资本性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1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29万元,增长1.83%,根本原因为:资本性支出增加。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6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86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农工党赣州市委会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方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41.26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善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农工党赣州市委会部门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47万元。

  (4)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报道,报送集体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学习会议开展组织建设,发展新党员,组织党员参加培训,开展社会服务送医下乡义诊活动,开展民主监督,开展“党员之家”建设。

  公务接待费1.24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根本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根本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根本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另外的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营收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派,工商联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派,工商联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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